“我车内放的6000余元现金红包被盗了。”14日(正月初五)一大早,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吴先生(化姓)报警。
吴先生称,2月13日晚上10点左右,他将自家汽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新年红包就放在车里扶手箱内,红包里有6000余元现金。由于一时疏忽忘记锁车门,14日早上回到车内时,发现红包及现金不翼而飞。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刑警大队现案侦查队迅速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车库内公共视频进行查看,发现一男一女在车库内拉车门盗窃,作案后走出车库与另两名男子会合,并逃离现场。经循线追踪、反复搜索,最终发现四人于2月12日晚进入万达广场附近一家酒店,并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后多次外出踩点作案,作案后于当日下午搭乘出租车离开十堰。经追踪出租车轨迹和信息研判,发现四人离开十堰后进入谷城县,并再次使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某商务宾馆。
张湾分局刑警大队领导立即安排正在节日休息的民警迅速上岗,连夜赶赴谷城县进行抓捕。15日凌晨1时许,在谷城县刑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将四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扣押部分被盗物品。
据嫌疑人供述,张某、陈某、魏某、刘某均来自陕西省富平县。4人于2月9日凌晨2时许,在咸阳市杨凌区一家烟酒店盗窃8条中华烟、一瓶国窖1573、一瓶茅台国窖珍藏原浆酒、一瓶拉菲酒及200元现金;2月10日凌晨2时许,在陕西咸阳秦都区一家商场地下车库以拉车门方式盗窃12000元现金;2月11日凌晨2时许,在陕西商洛市路边拉车门盗窃现金900元;2月14日2时许,在十堰一小区地下车库拉车门行窃。警方提醒:车子不是保险柜,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里;停车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区域。文、图/秦楚网记者罗伟 特约记者 刘英 通讯员 王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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