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春桥小学旁的帝景大厦,开发商和拆迁户签约的合同是两年交付使用,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了还没动工,拆迁户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是有这样一个人,房子卖了7、8年了看到此处要开发房子增值了,于是到有关部门胡搅蛮缠影响开发商办建房手续,导致不能开工。 俗话说;桥归桥路归路,房子总归要建的,官司由他们打去。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先办建房手续呢?拆迁户50多家大多是没房住的,还有好几个都是八十多岁的老人 ,像这样下去,有可能是住不上新房了, 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能为老百姓想想呢?敬请县领导及有关部门给予解决答复,迫切期盼。